美国《Clinical Nuclear Medicine 》杂志 出版于1976 ; 办刊的宗旨: 向核医学从业者提供前沿学术信息和研究热点,提高相关领域医师的诊治和管理水平。 北京霍普医院联合国内核医学医学领域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该杂志的中文版翻译、印刷等运营工作。
一、薪酬制度 1. 为了更好地贯彻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规范公司的工资管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薪酬制度 2. 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公正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处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霍普甲状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增加与计价、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固定资产减少和清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工作目标,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优化北京霍普甲状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合同、文件等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合同、文件归档、查阅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本研究院所有部门合同、文件的归档、查阅相关事宜。
一、为加强研究院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 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书及资料由财务部负责统一保管 1、所有资信文件: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2、重要文件,如投标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理事会会议文件及通知、权威部门发布给研究院的授权函等。 4、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三、研究院设资料保管员,负责技术类证书和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 其职责如下:
第一条 印章是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和各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活动,支持配合本单位工作。对热爱本单位、支持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单位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单位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 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单位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根据本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捐赠、资助的资金完全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用途使用,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本单位资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单位宗旨和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财会制度,会计和出纳工作制度,日常财务管理由院长,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会计、出纳必须分设。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并设专业会计管理本单位财务。 四、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下: 一、本单位下列事项应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1、有关本单位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2、有关本单位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 3、有关本单位各项内部建设的规划和部署; 4、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 5、关本单位其他重大问题; 6、接受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二、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决算上报理事会审批。 三、制定和修改单位章程、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项由理事会大会通过。 四、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 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五、本制度从二O一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经营宗旨,根据本单位《章程》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制定理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执行和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理事会日常工作。 二、理事会由举办者、出资者、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三、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四、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理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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